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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521|回复: 4

无名小卒——为何删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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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00: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立杆见影 于 2014-5-31 00:23 编辑

前几天佳能马拉松活动,中午回家时分发了几篇活动花絮。由于网络原因,页面打不开。简单找了个北京记录板块发出去了。后来得知,被无名小卒版主移动到花絮专版,第二天又得到无名小卒指教。时至今日,不知何故,又被彻底删除。理由是:违规内容。
360截图20140530232418041.jpg
开始还以为是系统语言有误。结果。我用了很长时间从第一页翻看到最后第九页(本网站速度本来就很慢)。用了很长时间。就怕产生误会。结果,正像图片显示的那样,被无名小卒从移动——指教——删除。
另外,我的“十渡九曲十八弯”http://www.beijingsheying.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8292。内容很名确,就是一次游记或纪实题材。并非属于纯粹风光作品。也被移动到风光版块。我以为,这属于对摄影题材的认识范畴。无妨大雅。移动了也无所谓。关键是今后大家发帖,到底怎样才算百分百正确?你的马拉松花絮板块,不是也有许许多多与花絮无关的参赛内容吗?
不解的是:网友发帖应该按照规定各得其所,偶尔发错地方,版主的职责义务就是负责这些日常版务工作,适当提醒,调整一下就完了。网友发帖,即是支持网站工作,与大家交流。同时更是一种劳动成果。理应受到尊重和保护。版主这种简单从事采用删除的手法。而且认定为“违规内容”使人后怕。更有些违背常理或可以认为公权滥用。
此贴意在:无名小卒版主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便于今后提高交流水平。不希望由此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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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01: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陋室闲人 于 2014-5-31 01:23 编辑

版主有数十位之多,如果都任意删除网友的帖子就乱套了,个人浅见:1   即便是帖子“违规”了,还没达到“犯法”程度,还是交由超版或管理员处理为好。2  “ 违规”应有文字的东西,最好告知网友哪一点违规了以便改正。3   版主都有自己所属板块,最好不要越俎代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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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01: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立竿见影老师您好,可能是误删除,请您理解支持,无名小卒老师不会故意删除的,您放心发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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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2: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立竿见影老师您好:就删帖的事我做个解释说明一下,在删除您的花絮贴之前已经给您留言了,过了几天看见您在线也没见到您的回复,“摄影活动花絮”版块的发帖指南里面也说明了每次摄影活动花絮不能单独开新帖,都要统一发到集中贴里,所以我这也是在执行这个规则,花絮版块里面其它不按照规则发的帖子也将会先告知后在依次删除的,您我都是网站版主服务人员,对自己发帖的内容应该有个正确选择对应版块,不能简单找个北京记录版块就发了吧,在有老师的话有些严重了吧,我就是按照规定删帖也不能用“违背常理或可以认为公权滥用”的语句吧,呵呵

另外一个帖子“十渡九曲十八弯”被移动的问题我是这样看的:每个人的欣赏和看法认识范畴都不相同,这个就不过多解释了,希望老师下次再发布这样题材的作品时标题注明一下是游记或者纪实就不会有这样的误会发生了《个见》

希望立竿见影老师监督我的工作,有不合适的做错了的及时指出,我也好及时改进。

提前祝您端午节健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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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31 22: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里是公共资源,我不愿意占用大家的精力过多分心此事。就然回复了。就简单说几句:
既然花絮贴已经移动到相应版块,我又没有异议。何必还要删除。不解?如果却像删帖说明“违规内容”。我倒想知道违反了互联网什么规定?
关于对题材理解一事。如若要求每一位发帖人都要在发帖标题进一步说明分门别类。这似乎有点强人所难。大家在这里并非是在作学术报告。仅仅就是一个业余摄影交流平台。带有娱乐成分。我们力求做得专业一点。但也没必要吹毛求疵。
我赞成你严谨的工作态度,同时又希望不到万不得已不要轻易删除网友的帖子,可以断然,此举属于你个人所为。从前边管理员回复“立竿见影老师您好,可能是误删除,请您理解支持,无名小卒老师不会故意删除的,您放心发帖吧”可以看出。就我所了解,网站管理中似乎没有这样的规定——“发错版块就删除”。这将对其他网友今后发帖造成障碍或误会。必定也是一份劳动成果。
最后,还是要说,佩服你在完成本职范围工作下还积极协助其他版主的工作。
至此,删帖一事就此停笔。我不会在占用大家的资源行个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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